2008年7月5日星期六

6月29日生命手札:生命的尊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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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生平最憎恨的,就是被人家当成乞丐,偏偏那天却遇到记者错把在摆卖手工艺品的我当成是乞丐,拍了我的照片登在报纸上,说我在阳光广场乞讨,破坏都市的形象。

我知道我很有资格当乞丐,因为我从小患上脑性麻痹症,全身上下只有一只左手还算健全,连腰也无法挺直的我,半躺在轮椅上,如果被摆在街上,不必唱乞丐歌,相信也可以财源滚滚来。怪不得我七岁那年就已经有人向我提出这个建议,由他每天载送我上下班,然后六四分帐,我六他四,如果那时候我答应他的话,相信今天已经可以坐大车、住洋房了!可是就是那一丁点儿的自尊,虽然当时只有七岁,也不愿意低头做人。

我知道自己没有什么教育基础,再加上严重残障的身体,根本不可能找到工作。因此,卖一点手工艺品做一点小生意,是我自力更生的唯一途径。

在阳光广场的通道上摆卖了两年手工,我旁边有一个弹吉它唱歌的街头艺人天天在那边卖唱,还有一个装成比我还可怜的人,假装受伤躺在地上讨钱,没有人看到的时候他就自己起来走去上厕所。我在他们当中觉得很骄傲,因为感觉上自己比他们还强,也活得比他们更有尊严。

可是,一篇错误的报导却把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自信打垮了。我痛苦了好多天才流下眼泪。

是不是因为我残障,就一定理所当然的被糟蹋?是不是身体比较弱的人就一定要永远活在别人的脚下?为什么我努力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办法改变别人对我的观念?

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,一个残障朋友带着我直闯报社,向那名记者追讨公道。我从来没有这么勇敢过,也从来没有这么坦白过,对着那位记者,我问了他我最想知道的问题:在你们的眼中,我是不是只配得做乞丐?

最后,记者哭了,我也哭了。

一个星期后他们在报章上重新报导我的生活,把我最真实的一面呈献在读者面前,还了我一个清白。

我知道我未来的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同样的事情,我也知道人们对残障人士错误的看法会使我的路更难走, 但是,我绝对不会认输,我会勇敢的作我自己,活出上帝创造我的本意,去改变人们不正确的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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